【儀器網 政策法規】近幾年,我國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隨著關于“大氣、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陸續施行,我國環保行業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漸規范。回顧2019年,從1月1日正式實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到12月23日擬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草案)》,與環保相關的法律體系已經覆蓋了大氣、水、土、固廢和安全等多個領域,逐漸形成了生態環境監管大格局。
今年,我國將繼續推進生態環保重要制度建設。據法制日報報道,生態環境部透露,今年將推動生物安全、長江保護、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海洋環境保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環境影響評價以及生態
環境監測、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消耗
臭氧層物質管理等領域法律法規制修訂。借助刑法修正契機,推動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入刑。
同時生態環境部今年還將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制。加快排污許可管理配套制度建設,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
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說明我國在環保領域的執法工作將更加符合近年經濟發展與污染治理的實際情況,也意味著環保執法工作將更加嚴格。這幾年,很多污染嚴重、排放不達標的企業陸續被關停,促使石化、鋼鐵、化工、煤炭等高污染行業進行整改,釋放了大量污染治理需求。垃圾處理、土壤修復等環保行業因此受益。今年,相關法律完成修訂之后,污染治理市場將進一步擴大,環保產業也將得到發展。
污染治理與企業的污染排放控制都需要依賴
環境監測儀器。環保行業的發展也將為環境監測儀器行業帶來大量需求。對于環境監測儀器行業來說,市場在不斷擴大的同時也對儀器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需要提高現有的環境監測儀器的監測能力,還要針對法律法規以及實際情況的需求調整儀器的研發設計。
環境保護工作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隨著我國經濟轉型,環保產業將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據更重要的地位,而環境監測儀器行業也將乘著東風向高質量規范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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