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打印機電子秤使用注意事項
使用事項
1、帶打印電子臺秤不能工作在有振動的運輸車輛中使用。
2、電子臺秤在運輸、使用中避免雨水沖淋、拋扔、碰撞。
3、電子臺秤不能工作和儲存在有腐蝕氣體的有害環境中。
4、清潔電子臺秤時不能使用有機化學液體擦洗(如香蕉水、苯、氨水……)。
5、用戶請保管好產品合格證、包裝、發票。自發貨日起一年以內,在正常運輸、保管,使用的條件下,(請不要自行打開鉛封或封條)產品因制造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的,生產廠或特約銷售維修部門負責產品的三包。
計重商品的稱重和打印標簽
1、 首先秤的顯示重量應為 0.000 , 如果不是,應先按[清零]鍵清零。
2、 把商品放到秤臺上,輸入該商品的PLU號或按該商品的快捷鍵。
3、 按[V1]鍵打印出標簽。
4、 在預包裝模式(自動打印模式)下,無需按[V1]鍵,稱重完成后即可自動打印。
計數商品打印標簽
1、 輸入該商品的PLU號或按該商品的快捷鍵。
2、 如只有1個,則直接按[V1]鍵打印出標簽。
3、 如有多個,先按[X]鍵,再按個數,再按[V1]鍵打印出標簽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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