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消息,在日前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概念*成為歷史。會議決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在去年大幅減少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取消這一審批類別。

“非行政許可審批”成為歷史
所謂“非行政許可審批”,是指由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執法權的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實施的,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等確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外的審批事項。在法律規定中,它被列為“不適用于《行政許可法》的其他審批”,一度被代指為“制度后門”和“灰色地帶”。
據消息,在5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概念*成為歷史。會議決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在去年大幅減少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取消這一審批類別。分類清理剩余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審批等49項予以取消,對保健食品注冊審批等20項按程序轉為行政許可,對其他不直接涉及公眾或具有行政確認、獎勵等性質的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或通過權力清單逐一規范。
據安徽行政學院副院長袁維海介紹,目前,對非行政許可審批的管理和定位混亂,導致一些部門希望以此加大管理力度,擴大權力范圍。宿遷市市長王天琦表示,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滿1年后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但實際操作中往往走樣,很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變成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于是非行政許可便成為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轉移站”和“避風港”,很多本應被清理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改頭換面”成為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繼續存在。
然而,想要*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其實并不容易。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藍蔚青表示,浙江省去年列入省級部門權力清單的非行政許可審批,大多來自國家部委公布的行政審批目錄。各省級部門在已經向社會公布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外,梳理出的針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具有審批性質的事項,還有1/3以上共240多項一時難以取消,部分歸入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其余的暫時歸入行政確認、行政征收和行政獎勵等類別權力。這些事項實質上屬于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按國務院規定必須在一年內取消。這需要國家各部門共同努力,抓緊修改那些作為政府權力實施依據但已不適應改革不斷深化的新形勢的法律法規規章。
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任進提出,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取消,可以采取直接廢止、依法轉為其他行政行為或政府職責、改為告知性備案等方式,但嚴禁以備案、登記、注冊、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審定、、配號、換證等形式變相設定行政許可,嚴禁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為名,變相恢復、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
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指出,今年要繼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破除阻礙創新發展的“堵點”、影響干事創業的“痛點”和市場監管的“盲點”,為創業創新清障、服務。
一是進一步取消和下放各部門審批事項,公開所有保留審批事項的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同時取消200項以上中央地方實施的審批事項。公布省級政府部門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權力清單。
二是制定并公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及強制性中介服務目錄清單,簡化報建手續,加快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
三是完成減少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任務,研究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著力解決“考培掛鉤”等問題。
四是深入推進收費清理改革,加快取締和停止執行沒有依據、越權設立或擅自提高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的收費基金,公布全國性、中央部門和單位及省級收費目錄清單。
五是推進商事登記便利化,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開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試點,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創新監管,改進服務,讓企業和群眾享受改革新紅利、增添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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