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1月30日,四川省政府第10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列出了四川治理水環境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昨日,四川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在對該《方案》進行解讀時表示,四川“水十條”將實行更嚴格的治理方式,并點名公布部門職責清單,要求各市(州)明年起按規定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同時將逐步推進“階梯水價”倒逼節約用水。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

2016年底前四川將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四川要求增加了取締污染嚴重的部分小磷化工。全省涉磷重點工業企業將安裝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在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安裝。”省環保廳污防處副處長楊蓉告訴記者。
實施zui嚴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控超采地下水,控制用水總量,到2020年,保證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21億立方米以內,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方,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
設市城市應于2015年底前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18年底前,縣城城區以及其他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同時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從明年起,四川省環保廳還將按季度在公布環境保護“黃牌”、“紅牌”企業名單。
從明年起,各市(州)每年將向社會公布水環境質量達標方案實施情況,對水質不達標的區域實施掛牌督辦,必要時采取約談、區域限批等措施。據悉,水質目標完成情況將被納入各級政府考核,考核不達標將會受到行政、法律和經濟等方面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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