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網 政策標準】加強生態保護監管是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基礎和保障,也是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近日,生態環境部編制了《“十四五”生態保護監管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根據我國發展現狀,即生態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生態保護監管手段相對單一、生態保護監管能力依然薄弱的巨局勢,《規劃》提出了主要目標:到2025年,建立較為完善的生態保護監管政策制度和法規標準體系,并初步建立全國生態監測監督評估網絡,對重點區域開展常態化遙感監測。
對于如何深入開展重點區域監督性檢測,《規劃》指出,要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監測,及時掌握生態系統狀況;推進重點區域生態監測,加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明確要求整改的區域和生態破壞突出問題區域監測頻次;同時也要加強人類活動集中分布區域監測,及時監控城鎮建設和資源開發對生態系統的影響。
《規劃》明確了生態保護監督執法制度,將生態環境保護監管的有關落實情況,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地方部門也要全面提高生態環境執法效能。并且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專項行動,同時建立生態破壞問題清單管理制度。
以構建完善國家生態監測網絡體系,優化生態監測地面站點布局,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觀測網絡建設,加快建設生態保護監管平臺,提升生態保護監管基礎保障能力為目標,《規劃》提出,要建立完善生態質量監測網絡體系,加強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規劃實施,同時要把生態風險防控納入常態化監管范疇,推動構建多領域、全過程的生態風險防范體系,提升生風險防控與預警能力。
《規劃》還以表格的形式,對80個生態保護監管重點區域的空間范圍、區域特點以及監督要點進行了規范。
《規劃》以建立健全生態保護監管體系為主線,提升生態保護監管協同能力和基礎保障能力,有序推進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持續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筑牢美麗中國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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